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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員基本規定

1.遊戲中請勿惡意傷害隊友、組成與自身分房權重不同之裝甲排、言語辱罵及任何會損害公會名譽之行為。

2.請理性的處理問題,如發生衝突請保留該場戰鬥錄影、遊戲截圖並聯絡幹部,或自行填寫官方回報單。

3.成員進行遊戲時,請尊重其他成員遊戲的權益,勿讓自身情緒影響他人。

4.進行公會相關活動時,鼓勵成員踴躍參與,並盡量於上線時保持RC開啟。

5.請勿私自以公會名義於任何場合發言或與其他公會交流。

 

前哨戰相關規定

1.僅限作戰官以上官階可開設分遣隊。

2.如準戰指欲開設分遣隊,需作戰官偕同指導。

3.如果團員至敵對公會參與前哨戰未報備,將直接逐出公會。

4.指揮官有最高命令權,在當下若有疑問應事先告知,並尊重指揮官的權限。

5.作戰人員多次抗命、干擾指揮,經勸導未改善,請呈報會長處理。

6.每位成員每個月應有至少100以上之工業資源或20場戰鬥紀錄,未達標準連續兩個月者列為觀察名單。(時間無法配合者不在此限,有其他特殊理由請聯絡幹部。)

 

世界地圖戰鬥相關規定

1.進行CW時,僅負責該場的指揮官可進行人員挑選,其他人請勿將自己或他人逕行移進戰鬥佇列。

2.請定期更新公會車輛列表,方便指揮官進行隊伍分配。

 

幹部相關規定

執行官:為指揮官代理,也可代理其他幹部行使職權。

人事官:輔助公會人事管理。

情報官:負責情報蒐集、統整,公會社群秩序管理。

作戰官:指揮公會各項戰鬥。

徵募官:徵募有意願加入公會之人員。

訓練官:指導公會新進人員之遊戲技術之提升及知識之充實。

準作戰:由自願之成員擔任,指揮分遣隊時需由作戰官陪同。

所有幹部升遷均需會長同意。

 

如違反上述規定,會長有權將該名成員逐出公會。同時,會長有隨時更改以上規定之權利以及公會最高決策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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